发挥职教带头示范,携手共创职教辉煌

2018-09-11 14:17:57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到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现将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8月31日上午8:00学校将在微信和两校区布告栏公布新生编班名单,学生可上微信查看,或到就读校区查看新生编班情况。

2、已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的学生需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缴交700元/学年的住宿费及预收100元/学年的热水费,于8月 31日上午8:00—12:00到所住宿校区办理入住手续(凭住宿及热水缴费单办理),并入住,领取校园卡,到食堂办理IC卡,学生需自带住宿生活用品(席子190 X 90cm,蚊帐、被子、水桶、口盅、毛巾、牙膏、肥皂或洗衣粉、衣架、运动鞋、拖鞋、雨具、便药等)。

3、8月31日下午3:00新生要穿职业技术学校校服到各班教室参加班会,一律不准染发和烫发,男生不准留长头发。并把《2018年新生情况登记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5份(用A4纸双面复印)、5张1寸彩色相片(需穿校服)上交班主任。

4、9月1日新生参加开学典礼和新生入学教育。

5、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必须参加军训,军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军训的学生,凭医生证明可向班主任申请办理请假手续,但不能取得军训相应的毕业学分)。

6、按国家政策,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一、二年级时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活费补助(3000元/年)。有上述资格且需申请的学生必须做到:

(1) 学生在暑假期间一定要办理好本人身份证。

(2) 农村(含县镇)学生免除学费。开学第一周,学生上交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2份(用A4纸双面复印)等材料,填写《免学费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可免交学费。

(3)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免学费。开学第一周(逾期不接受申请),学生须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和贫困证明。经学校审核后,符合城市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并上交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等2份(用A4纸双面复印)、贫困证明复印件2份,可享受城市免交学费。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开学第一周(逾期不接受申请),学生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和贫困证明。经学校审核后,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上交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等2份(用A4纸双面复印)、贫困证明复印件2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5)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活费补助。开学第一周(逾期不接受申请),学生上交镇(乡)扶贫办开具的相关证明、《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2016-2018年)》原件和复印件2份、学生和户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2份,用A4纸复印。经学校审核后,符合建档立卡生活补助的学生填写《广东省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可享受建档立卡生活补助及免学费、助学金资助。

7、新生须按学校有关通知,及时缴交学费,逾期不保留学位。所缴交费用为一学年学杂费,其中400元为课本等代收款,每学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按国家政策免除学费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只收400元课本代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