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共建高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下沙和桐乡乌镇。学校总占地1305亩,总建筑面积56.6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视艺术学院、华策电影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文学院、新媒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13个二级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育部4个教学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3000余人;建有“媒体传播优化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等10个省级以上研究机构。
学校长期坚持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已发展成为拥有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主干学科,各类支撑学科快速发展的学科体系。戏剧与影视学获得省一流学科A类立项,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获得省一流学科B类立项,拥有美术学等6个校一流培育学科;开设本科专业41个,其中艺术类专业18个,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2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广播电视学等4个专业为“十三五”省级优势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文化产业管理、摄影、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技术等7个专业为“十三五”省级特色专业。学校拥有1个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项目,从2012年起连续7年招收研究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79人。2017年9月,我校和英国博尔顿大学合作视觉传媒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正式开始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43人。
全校教职员工总人数1213人,其中正高职称109人,副高职称290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全国优秀教师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11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3名,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5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7人,省优秀教师5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3个。近年来,教师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柏林电影节杰出艺术贡献银熊奖、电影金鸡奖、白玉兰奖、德国红点设计奖、IF设计奖等高层次科研与创作奖项近20项。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逾3亿元。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目前学校拥有播音主持综合实验室、新闻传播实验室、融合媒体云平台、广电通信及信息网络实验室、全媒体中心采编播综合实践室等49个实验室;22层演播大楼拥有各种规格演播厅17个,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基地。学校图书馆馆藏各类纸质图书文献152余万册,电子图书135万余册,音像视听资料4.54万件。
学校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340余个产学研实践教学基地,包括四家海外实习基地,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列入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25项。
与北美、欧洲、亚洲、澳洲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6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向包括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爱丁堡大学等在内的合作院校派出近三百名交流生。学校每年聘用国(境)外教师30余人。2015年,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正式开始招生。同年,浙江省首批国际化专业重点建设项目——播音主持艺术(双语方向)专业招收首批留学生。
雄厚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优良的学风,使学校的毕业生深受业界及社会好评,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许多毕业生成为广电传媒领域的精英骨干。2018年5月,学校创业学院荣获“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称号。学校还先后荣获浙江省“平安校园”“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秉承“敬业、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本着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传媒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向着以培养广播影视和文化创意人才为重点,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大学的目标阔步前进!
2019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招生专业 | 招生方向 | 所属单位 | 计划招生数(人) |
新闻与传播 专业硕士 (0552) | 广播电视新闻 (含话语与传播、影视传播)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36 |
新媒体传播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34 | |
新闻与媒体管理 | 管理学院 | 12 | |
播音与主持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6 | |
广告与品牌传播 | 文化创意学院 | 15 | |
合计 | 103 |
说明:2019年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